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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奋力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的若干措施》(东发改〔2026〕20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春节前后早复工、早达产,结合倍增企业2026年一季度产值增长综合评分排名,择优分档给予倍增企业最高50万元的奖励,现开展2026年倍增企业稳产复产奖项目“免申即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一)2026年东莞市“倍增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2026年倍增企业第一季度产值增长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初步筛选出拟奖励名单。
(二)增长要求
属于工业企业的,2026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正增长;属于非工业企业的,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属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根据2026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长综合评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分档进行资助:第一档50万元,第二档30万元,第三档10万元。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企业信息确认。符合条件并确认接受奖励的企业,请于2026年5月27日-6月2日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填报企业收款账号等基本信息。未在本通知规定日期内完成填报的企业,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
具体路径: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搜索“2026年倍增企业稳产复产奖项目”,进入事项页面点击“申报入口”。
(二)信用查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查询企业信用情况,核查结果显示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资助。
(三)确定资助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资助标准和企业填报情况,拟定资助计划报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审定资助名单。
(四)资金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发动和指导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确认信息。如果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确认信息。
(二)申报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信息等),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因无法取得联系对申报结果造成影响一律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