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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东莞市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奖励项目的通告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2025〕133号),以及市政府工作会议关于推行升规奖励资金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6年东莞市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奖励项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2024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并且在2025年实现产值比2024年全年正增长的企业。包含:新开业(投产)并升规企业、规下升规上企业、个体户或分公司转独立法人企业。企业须不存在严重失信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资助标准
(一)新开业(投产)并升规企业奖励
1.对2025年新开业(投产)并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2.对2024年新开业(投产)并升规,且在2025年实现产值比2024年全年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二)规下升规上企业奖励
1.对2025年首次由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2.对2024年首次由规下升规上,且在2025年实现产值比2024年全年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三)转型企业额外奖励
对个体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额外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1]企业额外奖励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升规工业企业入库次年产值增长超过30%、50%的,额外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5万元奖励。
(五)奖补资金按市镇5:5分摊。企业升规后跨镇街(园区)搬迁的,由升规入库时所在镇街(园区)落实入库奖补配套政策;由2025年统计关系所属(也即:2024年升规后2025年迁入)的镇街(园区)落实入库次年正增长奖补政策。
(六)具体资助金额将根据资金预算进行调整,以最终下达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