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倍增企业的通知
(一)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软件类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023
03月 - 04日
(一)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软件类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023
03月 - 04日绿色化发展专题项目,是指为推动“十四五”期间绿色化发展,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所实施的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节水等项目。
2023
03月 - 03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入库,艾派(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17373家企业被认定为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1-3)。
2023
03月 - 03日根据《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2〕154号)要求,我局开展2023年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经过有关审核流程,30家企业列入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拟资助计划,现对有关名单予以公示。
2023
03月 - 02日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2023
02月 - 21日现认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为2022年东莞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请你们切实加强自身的管理,找准发展定位,强化核心能力建设,赋能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
2023
02月 - 20日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2023
02月 - 18日一、适用对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3
02月 -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