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2022年11月一次性创业资助公示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2
12月 - 13日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2
12月 - 13日根据《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的规定,经过形式审查、专家审核等程序,现对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第二批)拟认定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2022
12月 - 12日2469家企业符合入库要求,其中:2021年“新升规”工业企业1771家,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1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698家。现将《2022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2
12月 - 10日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等4家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按省级资助标准进行1:1配套资助,共26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2022
12月 - 09日一、经过考核评估,拟评定优秀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34家(学科类24家、企业类10家),良好等级的73家(学科类53家、企业类20家),合格等级的176家(学科类125家、企业类51家),基本合格(整改)等级的16家(学科类12家、企业类4家),不合格等级的50家(学科类34家、企业类16家)(见附件)。
2022
12月 - 09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第二批项目资助合计750万元拨付至东莞市隆华鞋业有限公司等150家企业。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反馈。
2022
12月 - 08日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50号),我局开展了省级财政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2022
12月 - 07日(一)市技改项目资助标准: 1.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0%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等因素确定。 2.按照申报企业营业收入等因素对项目实施差别化分档资助,推动市技改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2
12月 - 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