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 号),市工信局印发《关于组织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的通知》(东工信函〔2022〕7号),组织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经有关审核程序拟定了资金使用计划,现予以公示。
2022
11月 - 23日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 号),市工信局印发《关于组织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的通知》(东工信函〔2022〕7号),组织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经有关审核程序拟定了资金使用计划,现予以公示。
2022
11月 - 23日(一)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三)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当年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三项。
2022
09月 - 28日经审核,共49个智能工厂(车间)项目(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通过项目形式审查,现予以公告。
2022
09月 - 28日,现将广东省2022年第七批3635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2022
09月 - 27日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5个等级。考评优秀、良好的实验室,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并予一定数额的运行经费资助;考评合格的实验室,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考评基本合格的实验室,限期1年整改;考评不合格的实验室,将予以撤销。
2022
09月 - 27日(一)奖补对象 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2022
09月 - 26日补补补对象。2022年,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3年,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4年,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2022
09月 - 22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项目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节能降耗项目申报工作。经过形式审查、征求职能部门意见、专家评审、第三方审计等流程,现对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节能降耗项目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2022
09月 -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