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2年度第二批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申报时间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24日17:30; (二)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17:30,逾期不提交审核的项目视为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初审不通过; (三)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1月7日17:30。
2022
11月 - 23日
一、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24日17:30; (二)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17:30,逾期不提交审核的项目视为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初审不通过; (三)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1月7日17:30。
2022
11月 - 23日经网上申报、形式审查、征求部门意见、社会公示和市政府审定等程序,东莞领丰电子有限公司的“真空泵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等16个项目符合奖励要求,纳入资助计划,本次资助共安排资金1384.93万元(详见附件)。
2022
11月 - 23日根据《望牛墩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企业申请并经受理部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意见后,拟对3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7天)。
2022
11月 - 23日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22年第八批6962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022
11月 - 23日(一)拟对2021年高企认定第二、三批次申报企业每家拨2万元申报奖励, (二)拟对通过2021年高企认定的企业每家拨付1万元(重新认定)或2万元(首次认定)的通过奖励。 (三)企业经营情况为搬迁、停产、注销等异常情况的将不予奖励;企业该填报的相关报表,如未填报的也将不予奖励。
2022
11月 - 23日第七条 申报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注册运营满一年以上。 (二)具有明确功能定位,主要从事前沿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技术服务、创办科技企业等工作。
2022
11月 - 23日根据《长安镇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府〔2022〕17号)和《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长党政办函〔2022〕11号)的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2
11月 - 23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74号)、《2022年“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东倍增办〔2022〕50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相关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进行资助,同时对相关享受“倍增计划”资金资格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
2022
11月 -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