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1000万 · 优质企业培育——大型民营工业企业新增订单奖励项目申报预通知
(一)企业资质。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大型民营工业企业。 (二)企业规模。申报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4亿元及以上,并且用工人员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 (三)带动中小微企业获取新增订单。符合如下要求:
2023
03月 - 17日
(一)企业资质。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大型民营工业企业。 (二)企业规模。申报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4亿元及以上,并且用工人员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 (三)带动中小微企业获取新增订单。符合如下要求:
2023
03月 - 17日第一、二、三批次申报企业分别于6月20日(星期二)、7月20日(星期四)、8月20日(星期日)前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首次提交,提交后主动联系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详见附件3)进行审核。
2023
03月 - 17日现将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46115.6492万元(详见附件)拨付给你们
2023
03月 - 15日对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一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财政安排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奖励。
2023
03月 - 09日第一批次2023年3-4月集中审核(2023年3月17日前申报项目); 第二批次2023年8月集中审核(统一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计划拨付资助资金)。
2023
03月 - 08日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2023
03月 - 07日(一)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软件类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023
03月 - 04日绿色化发展专题项目,是指为推动“十四五”期间绿色化发展,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所实施的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节水等项目。
2023
03月 - 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