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3年第一批)的通知
现认定东莞市汽车线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56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东莞市高速高精度协作机器人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等46家市级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1)。
2025
10月 - 29日
现认定东莞市汽车线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56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东莞市高速高精度协作机器人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等46家市级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1)。
2025
10月 - 29日对2022年“新升规”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2021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2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2025
10月 - 29日项目于2022年7月1日(含,以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之后动工,且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用于新建或扩建工业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的投资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
2025
10月 - 29日南城| 关于2023年南城街道“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的公示
2025
10月 - 29日(一)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加大对潮玩企业品牌宣传的扶持力度,利用新媒体、大流量媒体平台(非直播带货等产品销售平台)等方式开展品牌营销推广,按每家企业给予不高于营销投入10%补助,最高100万元。鼓励潮玩企业通过品牌策划机构,实现品牌价值提升,助力实现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对品牌策划费用给予不高于30%、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补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
10月 - 29日1.企业、科研院所、医院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2.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领域方向。有主动撤销或合并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可多申报1个。
2023
08月 - 08日(一)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和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能提供较强的工程化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行业技术服务等。
2023
08月 - 02日一、强化食品安全质量。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通过HACCP认证或再次认证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奖励。对新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打造质量标杆,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按省级资助金额进行1:1配套资助,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获得市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奖的给予5万元资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
07月 - 31日